漁業資源要永續,不僅需要消費者支持永續海鮮, 更需要政府、漁會、漁民共同攜手,推進負責任的漁業行為!

鯖魚與竹莢魚(鰺)是台灣沿近海漁獲量第一名的漁獲物種,農業部漁業署2023年底公告修正《鯖鰺漁業管理辦法》,自今(2024)年開始實施漁獲量限額管理措施,包括全年總漁獲量9萬公噸及個別漁船配額,成為國內漁業管理的重要里程碑。

台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(以下簡稱海漁基金會)資源管理組組長黃章陽指出,鯖鰺漁獲量占沿近海總漁獲量將近5成,但因過漁危機,導致漁船捕撈的鯖魚體型變小,甚至出現鯖魚族群提早性成熟的現象。後續政府於2013年發布《鯖鰺漁業管理辦法》,以禁漁區、禁漁期等管制措施,確保鯖鰺資源的永續利用。

鯖鰺漁民展開內部會議,由台灣鯖鰺漁業協會曾金祿理事長(中)、蘇澳漁會陳春生總幹事(右一)、瑞芳漁會黃志明總幹事(右二)主持,表決確認自主休漁標準。(照片提供:財團法人台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)

如今,在漁業署、海漁基金會、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、台灣鯖鰺漁業協會、蘇澳區漁會、瑞芳區漁會、貢寮區漁會、基隆區漁會,與許多鯖鰺漁船業者的努力之下,將鯖鰺漁業規範加入了產出型管理,也就是限制漁獲量的產出,包括實施總容許漁獲量限制(TAC)與個別漁船配額管制(IQ)等規範。

黃章陽組長表示,與個別漁船業者溝通配額是最困難的過程,海漁基金會與每一艘扒網漁船代表進行訪談,共同檢視過往捕撈數據與所有可信的單據,才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配額數字。

現在就透過海漁基金會資源管理組黃章陽組長的說明,帶您認識鯖鰺漁業,與相關管制措施如何逐步推展,落實責任漁業的願景。

訂定個別漁船配額管制時必須與各艘扒網漁船代表訪談,共同檢視單據,達成雙方都可接受的配額數據。(照片提供:財團法人台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)

測量鯖魚體長,作為《鯖鰺漁業管理辦法》的成效參考數據之一。(照片提供:財團法人台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)

鯖鰺漁船限於宜蘭縣南方澳漁港、新北市澳底漁港、深澳漁港、野柳漁港、基隆市八斗子漁港、正濱漁港、臺南市將軍漁港、安平漁港及高雄市興達漁港、前鎮漁港、小港臨海新村漁港、中芸漁港進港卸下漁獲,應全數秤量及填寫卸魚聲明書。(照片提供:財團法人台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