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達到淨零目標,立法院於5月底三讀通過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》修正草案,規定新建或改建的建築物達一定規模以上必須裝置屋頂太陽光電。到底是哪些人/單位或受影響? 誰要負責管理這些太陽能發電設備? 民眾、住戶需要負擔多少成本呢? 又可以得到哪些好處? 「零碳未來」清楚告訴你!

🙆‍♂️來賓:地球公民基金會 議題部主任 蔡卉荀

♻本集節目要點:

  • 新建物強制裝設屋頂光電可以提供多少電力呢?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的統計「屋頂面積高達300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物」,每年可以增加315公頃的面積,粗估扣掉一半無法裝設太陽能板的面積,這樣算來,每年可以增加0.2GW,累積到2050年可以達到5.4GW,等同於減少碳排4648.5萬噸,若換算成森林的減碳面積,大概是469.5萬公頃的森林減碳量。而這還是僅計算「新建物」,增建與改建不此列,由此可知減碳效益十分可觀。
  • 除了許多歐洲國家已經開始裝設屋頂光電,一樣位於亞洲,與我們城市條件相近的日本東京,也在去年(2022)立法,將在2025年4月起強制新屋安裝太陽能板,讓東京在2030年前達到排碳量減半的目標。
  •  台灣其實也早有推動屋頂光電,六都及屏東縣皆已推出縣市層級的綠建築或淨零自治條例,其中,高雄市2012年公告《綠建築自治條例》,強制公有建物、16層樓以上建物/都市更新/容積移轉等案件、工業廠房及公眾建物,必須在新增建時裝設屋頂光電。截至目前強制裝置屋頂光電達2137棟、477.6MW,執行方式可供全台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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