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和顧客之間的關係,最重要的兩個原則就是物美和價廉。企業為顧客提供最優質的產品、服務、設計,並對顧客負有法律責任,也受到倫理和美德的規範,因為有瑕疵和缺失的產品,將為顧客帶來嚴重的後果。我們以1957年法國一款無需醫師處方的鎮靜劑Thalidomide,和2008年中國三聚氰胺奶製品汙染事件為例,前者是企業沒有盡責而讓顧客蒙受嚴重傷害,後者是企業為求利潤,不惜讓瑕疵產品上市,違背良心也觸犯法律。

此外,在自由公平競爭的市場上,價格是競爭的重要武器,只要維持自由公平的競爭環境,得利的就是消費者,所以每個國家都有「維持自由公平競爭」的「反壟斷」法令。然而壟斷市場的方法不僅可以在供應需求或價格上著手,也可在技術上著手。讓我們從英國航空公司和維珍大西洋航空公司決定的「燃料附加費」、微軟Windows操作系統的壟斷行為,與「石油輸出國組織」的特殊案例來看定價的相關面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