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要聊聊,扣薪抵債!積欠債務時,假如你的資產不夠抵債的話,債權人也可以強制執行你的薪資收入,在你每一期的薪資收入中扣一筆錢做為還款使用。

為了顧及基本生活能力,以前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,債務人用來自己和共同生活親屬的「生活必需財產」不能強制執行,讓欠債的人不需要把全部的薪水都拿來貢獻給債權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