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房屋稅由承租人負擔」是合法的嗎?

我國行政院有公布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。根據該事項規定,「房屋稅」與「必須地價稅」都由 出租人來負擔喔,只有簽約費、公證費或代辦費可以由承租人負擔,或者是雙方平分,這一點內涵保障居住正義的政策,也有核實課稅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