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刑存廢的問題一直引起廣泛的討論,由於牽涉到人的生存權利,這個重要且嚴肅的話題充滿了爭議性。其中,最重要的一個議題就是生存權的消失,因為它是無法挽回或補救的一個決定。

對於生命的尊重和珍惜,在共同生活的環境裡,必須經由法律來規範,違反規範的人就得受到相應的處分,而死刑被認為是最嚴峻的處分。處分的目的,包括公權力的展現,以及懲罰、嚇阻、補償。但最終目的是否達到?程序是否合理?執行方式是否適宜、合乎人道?都讓人深思。

2004年有一本討論死刑的書叫做”Debating the Death Penalty: Should America Have Capital Punishment?”「美國死刑存廢的辯論」,蒐集了8篇文章,作者包含2位法官、3位律師、2位哲學家和1位與死刑執行有重要關係的政治人物,他們有4位支持保留死刑,有4位支持廢除死刑。第一篇是由拉斯維加斯的法官柯金斯基所寫,描述一個死刑判決執行的嚴謹過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