邀訪貴賓: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組長陳泓銓

微型電動二輪車因為價格便宜,方便代步,但卻很難管制駕駛身分,亂象頻傳。立法院已修正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將電動自行車明確定義為「微型電動二輪車」(以下簡稱微電車),且需掛牌、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!

新竹縣警察局組長陳泓銓說明,微電車需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,並依規定登記、領用、懸掛牌照及投保強制險後始得行駛道於道路;唯2022年11月30日前,已有「審驗合格且配有合格標章」之使用中微電車,有2年的掛牌寬限期。另外公路監理機關為增加民眾申請掛牌納管意願,今年底前辦理使用中微電車領牌登記,可享有免徵規費450元的福利。

陳泓銓組長提醒,微電車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,且騎乘時需配戴合格安全帽、不得載人、不得酒駕、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,另外,行車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/小時。

現在就讓新竹縣警察局陳泓銓組長,告訴您微電車的相關法規與騎乘規定,也請騎乘微電車的民眾務必遵守規定,才能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