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安石根據陝西轉運使李參的經驗而提出「青苗法」,以低息貸款給農民。熙寧二年,青苗法在河北、京東、淮南三路局部實施,逐漸再拓展開來。然而可惜青苗法的二分利息仍非貧下農民所能負擔,而王安石與心腹呂惠卿皆師心自用,更將變法推向失敗之淵。更多內容,歡迎收聽與歷史對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