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持人曾陽晴本集講述,迦拿婚宴神學意義,並分享自身見證耶穌蒙恩的親身經歷。

約翰福音2:12-25

這事以後,耶穌與他的母親、弟兄、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,在那裡住了不多幾日。
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,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。
看見殿裡有賣牛、羊、鴿子的,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,
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,把牛羊都趕出殿去,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,推翻他們的桌子,
又對賣鴿子的說:把這些東西拿去!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。
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: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,如同火燒。
因此猶太人問他說:你既做這些事,還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呢?
耶穌回答說:你們拆毀這殿,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。
猶太人便說: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,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?
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。
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,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,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。
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,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,就信了他的名。
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;因為他知道萬人,
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,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