頒布十誡

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:

我是耶和華——你的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

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們,因為我耶和華——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

不可妄稱耶和華——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

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——你神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牲畜,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做;因為六日之內,耶和華造天、地、海,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,定為聖日。

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——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

不可殺人。

不可姦淫。

不可偷盜。

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

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

眾百姓見雷轟、閃電、角聲、山上冒煙,就都發顫,遠遠地站立,對摩西說:求你和我們說話,我們必聽;不要神和我們說話,恐怕我們死亡。摩西對百姓說:不要懼怕;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,叫你們時常敬畏他,不至犯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