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聽過「納稅者權利保護官」嗎?我們都知道繳稅是人民應盡的義務,但是對於自身的課稅爭議,不懂稅法的民眾又該如何爭取權益呢?本集節目專訪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的顏淑芬納保官,告訴您「納稅者權利保護官」(簡稱「納保官」)如何為納稅人搭起溝通的橋樑。

✮ 顧名思義,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就是為了保護納稅人的權益所設置,為納稅人和稅務機關之間的溝通橋梁,屬於「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」。財政部所屬的各地區國稅局、地方稅務機關以及關務機關都有設置納保官。

✮ 納保官服務的案件類型大致上分為三大類:第一類是協助納稅人進行稅捐爭議的溝通與協調;第二類是受理納稅人的申訴或陳情;第三類是提供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。

✮ 納稅人遇到稅務問題,可以書面、言詞或網路、傳真、電話方式申請納保官協助。若以口頭方式申請,受理的稅務機關會作成紀錄,請申請人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。

✮ 各稅務機關的官網均設有「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」,有關納保官的姓名及聯絡方式、納保法的相關法規及辦理納保工作的成果,皆會公告於專區,民眾可上網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