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持保留死刑的論述有兩大類別,第一類是回應已經發生的悲慘事件;第二類是防止相似的悲慘事件再度發生。

死刑作為殘酷罪行的回應,是犯了殘酷的罪行後應得的報應:出於1.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當犯罪的行為沒有得到同等程度的理性報應時,將引起社會動亂和不公平的行為。2.報應應該秉持公平原則,否則就失去了報應的功效。3.報應應該和犯罪行為的嚴重性成正比,是公平原則也是一種報應的形態。

防止悲慘事件再度發生:1.死刑消除了殺人犯再犯罪的可能性。2.死刑有嚇阻的力量,犯罪行為與數據的支持。
支持保留死刑的陣營認為,1.剝奪一個人生命中的幾十年和剝奪一個人的生命,同樣是不可挽回的行為。2.殘酷的謀殺和死刑的執行不應混為一談。3.死刑的判決和執行過程中的錯誤、偏見和疏忽都可以改進,並不足以構成廢除死刑的理由,且都是個案的狀況,不能以偏概全。

面對社會裡許多和死刑存廢同樣重要、嚴肅的議題,必須用理性的分析來探討,不可以意氣用事,不可以先有結論倒過來找理由,觀點更不應該偏狹,這是我們整個社會的進步必須經歷的過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