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塔夫茲大學(Tufts University)哲學系退休教授雨果.貝多(Hugo Bedau)寫了一篇文章,開宗明義指出他為何支持廢除死刑,並以客觀的態度與歷史的宏觀角度做了正反分析,再提出自己的論點。

美國的法律制度做出了六個重大改革:
(1)把謀殺罪分為兩級。
(2)停止公開執行死刑。
(3)陪審團決定。
(4)人道的方法執行。
(5)死刑判決經聯邦上訴法院複議。
(6)廢除死刑各州決定。
說明了死刑存廢的討論是多面向的問題。

貝多教授並以刑法案件的統計數字,說明支持死刑與反對死刑陣營不同的立場。他主張以生命的寶貴和尊嚴為由而反對死刑,源自「最低侵犯原則」,意為:政府任何侵犯個人隱私、自由、自主和其他基本權利的行為,其必要性純粹是因為,沒有其他侵犯性更低的行為足以達到同樣的社會目標。
當然,中間的每一個論點都還有很多辯論和爭議空間,可以留給各位讀者進行探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