喬治.瑞安是美國伊利諾州1999年到2003年的州長,他2000年上任後,就下令全伊利諾州停止執行死刑,那時他的理念是支持死刑的存在,但認為現存的法律制度和系統有太多缺點,導致許多無辜者因誤判而被處死。2003年1月11日,州長任期屆滿前三天,瑞安下令將全伊利諾州167位死囚的死刑判決改為終身監禁,並在西北大學法學院發表了一篇演說,題為「我必須採取行動」(I must Act),他認為死刑無法公平地執行,因為法律、執法人員、辯護律師都有偏差、不足之處。

身為一州的最高行政領導人,瑞安的論述有兩個層面:一是觀念層面,正義並不是報復,仁慈、寬恕和愛是最崇高的美德。一是執行層面,如果死刑執行過程中充滿了疏忽和錯誤、歧視和偏見,那麼不管執行死刑的原意是什麼,都有必要停止、廢除死刑的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