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錯誤不論出自誰的過失,我們歸納以下的原則:1. 別人犯了錯,要分辨輕重緩急,不必一定要明白地指出。2. 別人犯了錯,可以婉轉地指出來,最好能夠幫助他、讓他自己發現錯誤。3. 自己犯了錯,必須坦白承認,勇敢承擔和盡力改進。4. 許多事情沒有明確的對錯,基於對別人的尊重,不做多餘的爭辯。《左傳》說:「人誰無過,過而能改善莫大焉。」推而廣之,待人處世,提出問題,聆聽並回答經由問題導引談話的內容,是既愉快也有效的溝通互動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