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德是十八世紀非常重要的德國哲學家,他也認為自由、正義和道德是連在一起的,我們常常以為自由就是毫無拘束和障礙地去做想要做的事,但康德認為,按照生理需求或者社會規範來行事,都不是自由的行為。那麼什麼是自由的行為呢?康德說那必須是自主的行為,自主就是按照自己的法則來行事,而不是按照大自然、社會或者其他外在的法則來行事。要瞭解「自主」這個觀念,康德提出了一個相反的觀念「他律」,他律的行為是按照自己以外的法則而行的行為。做一件事是為了要做另一件,如此下去,就是為了要達到一個外在為我們設定的目標,我們就只是達到這個目標的工具而已。康德自主的觀念認為做一件事就是按照自己的規律去做這一件事,這件事就是目的和結果。我們不是追求外在目的的工具,人的尊嚴來自這種自主的能力,這就是人和物不同的地方。更多詳細內容,歡迎收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