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的財務經費有一個總額度,人力資源有一個總數目,空間有一個總面積,總經理把這些資源分配給不同的部門,每個部門分到若干經費、若干人力和若干空間。總經理宣布分配方案後,各部門經理就按照分到的經費、人力和空間,算出自己部門的總效應。有些部門經理認為以分配到的資源算出的總效應太低,而提出重新分配的要求。總經理說,如果能找到一個新的分配方案,讓每個部門的總效應都不會減少,而至少有一個部門的總效應可以增加,那當然沒問題。假如大家找不出這樣的新分配,原來的方案就被稱為「帕雷托最優」(Pareto optimal)。反過來,如果的確有比較好的新分配方案,這個新方案,就叫做「帕雷托改進」(Pareto improvement)。然而「帕雷托最優」並不要求所有部門的總效應加起來為最大。因此在資源分配時往往有不只一個「帕雷托最優」分配方案,這時就得加上其他標準,以選取一個「帕雷托最優」的方案。是否我們都積極朝著這個方向努力?先讓我們瞭解「帕雷托最優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