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74年列文虎克在第一台光學顯微鏡下看到生物細胞,接下來科學家看到了更多的細胞與細胞核;1866 年,孟德爾以豌豆為研究對象,歸納出遺傳法則; 1901年,包法利和薩登提出「染色體遺傳學說」;1905年,史蒂文斯和威爾遜發現了決定性別的 XX、XY 染色體;1910年,摩根證實了基因的確經由染色體傳到下一代…….經過許多科學家的努力,DNA 的真面貌漸漸顯露在世人眼前…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