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經有個新聞,一名男子手上拿的油條,被旁邊的三歲男童咬了一口,男子跟家長理論,家長說一口油條不會少一塊肉,男子氣的拿"油條"往男童頭上打了五六下,男童沒受傷但是被嚇哭了,於是家長生氣的要求五千元和解費,不然就要向男子提告,男子覺得很不合理!關於這則新聞,到底是家長對,還是這個男子對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