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89年(明治22年)2月11日,《大日本帝國憲法》正式向全體國民公布。 這部憲法,通過天皇向黑田清隆首相親手遞交的方式發布,即所謂「欽定憲法」。 由此,日本成為東亞首個擁有近代憲法的立憲君主制國家。 同時制定的法典還有作為皇室家族法的皇室典範、議院法、貴族院令、眾議院議員選舉法、會計法等重要法令。 大日本帝國憲法在第一屆帝國議會召開當天的1890年(明治23年)11月29日施行。 更多精彩內容請收聽本週的『與歷史對話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