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期照顧能否落實,重要關鍵不外乎財源與人力。兩大問題,如何解決?

之前的長照十年計畫,跟現在政府力推的長照2.0,有哪些不同?服務如何提升?

台灣整體的長照需求,其實需要的經費更多、照顧層面更廣,未來的長照保險法,以及制度配套,要如何滿足殷切的需求?

請聽衛福部前政務次長,曾任長期照顧保險籌備小組總顧問,陽明大學李玉春教授,為您分析未來十年、二十年,甚至數十年間,台灣如何建立健全且財務無虞的的長照體制!

 

引言:

主持人彭宗平教授(以下簡稱彭):

歡迎您收聽《台灣的明天‧明天的台灣》,我是彭宗平。我們這一季要討論的主題是健康與醫療,包括公共衛生、食品安全、長期照顧、健保、醫療與國際化。上個禮拜非常高興邀請到衛福部前政務次長,也是陽明大學李玉春教授來討論長期照顧的議題。今天我們要繼續請李教授,針對長照2.0的相關議題,做進一步的討論。李教授,歡迎您再到我們節目來。

來賓李玉春教授(以下簡稱李):主持人好,各位聽眾好!

 

1. 吸菸救長照?菸稅只是補充財源

彭:上個禮拜您曾經提到,長期照顧目前所面臨的幾個課題,包括制度面、照顧的模式,還有人力、財源。特別在財源方面,最近立法院也通過了長期照顧服務法的修正案,為了開闢財源,又要增加所謂的菸稅,並把遺贈稅從10%增加到20%,希望能提供長期照顧所需的經費。但是我們知道,這些經費恐怕是不足的;而且也有很多人在討論,它們都是機會稅,稅收並不穩定。

李:是。

彭:從整個長期照顧的觀點來看,我們將來所需要照顧的人口愈多,經費也需要更高。就這方面,您怎麼看未來的長照2.0?有哪些需要改革或改進的地方?

李:我想,長照2.0相對於我們上週提過的長照十年計畫,在制度面當然增加了非常多的經費,這點我想是好的,畢竟對於長照服務的發展有幫助。但是這個節目既然談「明天的台灣」,就要考量五年後、十年後,我們到底需要什麼樣的制度?特別十年之後,財務能否健全而永續?

我們當初做整體制度規劃的時候,曾經估算,如果在2018年我們開辦長照保險,假設要涵蓋所有需要長照的人口,一年大概就需要一千一百億,這樣的話,包括目前住在機構的、使用外勞的人,我們都能提供最基本的照顧。所謂一千一百億,和其他國家比還算少的,因為大概只占GDP的0.66%。以先進國家的狀況,像OECD國家的平均值,一年的長照支出大概就占GDP的1.7%,所以一千一百億只能算是差強人意的經費。

但是一千一百億,比起目前的長照2.0所有經費加起來可能四百多億,又高出了許多,落差非常大。所以談到「明天的台灣」,如果要讓長照制度永續經營,能夠有足夠的財源的話,我們絕對必須要另籌財源。

回到主持人問到的,目前長照服務法修法,主要就是提高菸稅20塊,也調高遺贈稅從10%到20%,來增加長照2.0的財源。但是問題來了,以菸稅來講,菸稅提高意味著菸價的提高,一旦菸價提高,我們知道以價制量的原則,通常價格越高,使用量會越少,依照過去的經驗就是吸菸率會下降。長此以往,吸菸的人口如果愈來愈少,菸稅的收入就會減少。

遺贈稅更是如此,大家都知道它是機會稅,稅率提高會增加納稅人移轉的機會。因此,雖然政府預估,提高遺贈稅大概每年會增加六十三億的收入,但是學術界估計頂多增加二十億。以這樣的狀況,如果要因應長遠的需要,我們顯然需要其他的財源。難怪行政院林全院長一再宣示說,短期之內,菸稅與遺贈稅應該足夠;但是長期而言,我們必須重新評估什麼樣的財源才是最好的。

彭:許多朋友很納悶,要增加長期照顧的財源,卻打主意到菸稅以及遺贈稅。立法的精神是什麼?

李:是。我想當初我們在規劃長照保險的時候,和健保一樣,是把菸稅與菸捐當做補充財源,保費才是最主要的財源。以菸稅當做補充財源是有道理的,因為吸菸的人失能的機率會增加,對他們課一點稅來充實長照的資源,還是有一點道理。不過我們也強調,它應該是一項補充財源,而不是主要財源,因為長期來講價格高了,吸菸率會下降。所以有人開玩笑說,到底長照制度是主張「多吸菸,救長照」?還是降低吸菸率?當然我們還是希望降低吸菸率。所以我們更希望,能夠為長照規劃更穩定的財源,而不是只靠菸稅。

 

2. 長照2.0與1.0的差異

彭:另外,我想很多聽眾還是會一頭霧水,所謂的長照1.0、2.0到底是什麼?特別最近政府一直在宣傳,有A級、B級、C級,所謂的旗艦店、專賣店、柑仔店。又提到長照2.0服務的項目,將從8項增加到17項,照顧的人口也會增加,還有很多相關法令也會再鬆綁等等。到底長照2.0是什麼呢?

李:如果從整體來看,長照2.0基本上還是以長照1.0,就是以長照十年計畫的內容當作主要架構。但是因為它有更多預算,所以可以提供更多的服務,這點應該是最重要的。以最基本的服務,就是居家照顧服務來講,過去最高可能一個月只能提供到90小時,如果以現在的財源估計,應該可以超過90小時。當然目前標準還沒有公告,但一定可以大幅增加,這是毋庸質疑的。

除了延續長照1.0的服務,將服務時數擴大以外,長照2.0主要有兩項新的措施。第一是擴大服務的對象,過去1.0主要還是限於老人或原住民,其中原住民因為平均餘命比較低,所以放寬申請的年齡標準。在長照2.0,則規劃50歲以下的身心障礙者,他們也可以得到服務。這一點最主要的精神,在於過去長照以服務老人為主,未來對於非老人的部分,特別是身心障礙與失智的個案,都可以涵蓋進來,所以服務的對象會大幅擴張。

另外一個,當然就是它的服務項目擴張。長照2.0的服務項目號稱有17項,雖然絕大部分的項目目前已經有了,只是擴大它的服務,但仍有所擴張,或是和健保的連結更為緊密。譬如說,健保目前提供居家醫療服務與安寧照顧,長照2.0就強調要和這部分銜接。

更重要的,就是剛剛主持人提到的A、B、C級,也就是旗艦店、專賣店、柑仔店。首先,以這些不同型態的服務模式,長照2.0更強調建立社區整合性的照顧體系,透過社區整合性照顧體系,就可以連結原來的長照與醫療體系,對社區的照顧做更緊密的銜接。

第二,也是我上週提到的,如果我們只做照顧,會愈照顧愈累,這個是過去的「加法」思維。如果能採用「減法」思維,協助失能者減輕他的失能;甚至更好的是,讓沒有失能的人儘量不要變成失能,就會讓需要長照的人減少。所以長照2.0也沿用過去的一些規劃,特別強調「預防失能」及「減輕失能」這方面的服務,讓社會負擔可以減輕。這些是長照2.0計畫在整個服務體系上所做的事情。

至於剛剛提到的A、B、C級,我也解釋一下。所謂旗艦店就是A級機構,它因為在提供服務上比較有經驗,所以它可以帶動B和C級,也就是比較小型的機構,彼此做完整的連結。再加上提供交通接送,可以讓民眾更方便地使用各級機構的服務。所以A、B、C級的分野,對於一般的民眾來講,或許不一定有感,因為民眾只要找到A級機構,它就可以協助做一些連結,讓某些個案透過鄰近的小型機構,更方便地獲得照顧。換句話說,就是服務體系的整合可以更加落實。

彭:剛才聽您提到長期照顧制度改善的幾個方向,您也對長期照顧2.0的範疇做了說明,我的感覺是從長照1.0過渡到2.0,政策上基本是延續的,只是做法上有一些修改,是不是這樣?

李:沒有錯。剛剛提到它主要的財源,原來我們規劃是透過長照保險來提供。目前雖然暫時用稅收支應,但是行政院長也說,未來如果我們還需要更多的經費,也不排除長照保險。

另外從制度面來講,有錢之後怎麼花錢是智慧。上週我談到目前的制度面有一些問題,包括我們是採用招標、計畫核銷的方式,都影響到服務業者的經營。所以目前在長照2.0,就打算採用我們當初規劃長照保險的時候,所提出的特約制,讓特約機構可以比較穩定地提供服務。

彭:是。

李:另外在照顧服務員方面,原先是採用時薪來支付工資,在新的制度裡面,也打算鼓勵大家多用月薪來聘雇,讓照顧員享有比較安定的聘雇模式。而在給付的模式上,打算用一個「給付包」,就是定額給付的模式。譬如核定某個個案他可以有兩萬塊的額度,然後再來規劃兩萬塊怎麼使用,而不是一律用服務多少小時計算,或是把服務切割。如果我們知道一位個案有多少額度可以用,服務提供者就可以做最適當的整合,讓我們的服務最符合這位個案的需要。諸如此類的制度,在原先長照保險的配套規劃裡面都有。目前長照2.0也打算在新的計畫裡面試辦,改善服務的體系,讓使用者得到更好的服務。

 

3. 從根本解決長照財源問題

彭:您在前面提到OECD國家,它們用在長照的經費會達到GDP的1.7%,台灣遠遠少於此數。從財源面還有制度面,對於國外的長期照顧制度,您有什麼看法?對我們是不是有所啟發,有可資借鏡的地方?

李:如果以現在長照2.0的規劃,一年只有三、四百億,頂多達到GDP的0.3%,甚至更低。除非我們能夠開辦長照保險,才可能達到0.66%。所以我們目前的經費,比起OECD國家是遠遠不足。

具體談一下其他國家的經驗。我曾經提過,原先長照十年計畫是仿照日本的黃金十年計畫,當初是用稅收支應,希望能夠建立長照體系。但日本很快就發現,單憑稅收沒有辦法支撐下去,所以他們在2000年就開辦長照保險。在更早以前,德國也有同樣的經驗,他們發現社會福利的經費幾乎都被長照吃光了,其他補助幾乎都沒辦法做,所以德國比日本更早,在1995年就開辦長照保險。至於韓國,他們人口老化的速度和我們最像,而他們在2008年也開辦長照保險。

像日本與韓國,最後都是採用稅收與保險的混合制。因為開辦保險,意味著大家要繳保費,制度上就比較容易籌措到足夠的財源。特別是台灣的制度,我們比起別的國家更不一樣的地方,是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繳費。如果每一個人都要繳費,包括小孩與老人在內,全民都要繳的時候,平均每個人每月的保費大概是一百多塊,我們就可以支撐兩千三百萬人長照的需要。

特別在人口急遽老化的未來,2061年,就是民國150年,台灣會有將近40%是老人。如果我們靠稅收來支應長照,稅是少數人在繳,就會不足。保費卻是每一個人都要繳,即便我們人口老化,因為老人也要繳保費,社會還是支撐得下去。所以談到財源,我們要談的第一個是它的充足性,我們要有足夠的經費;第二個是它的永續經營,這點非常重要。唯有靠保險,最終才能達到這兩個目標。

從OECD國家的經驗看來,當然有些是用稅收,有些用保險。但是靠稅收的國家,它們一定有足夠的稅源,不能只靠台灣目前長照2.0規劃的遺贈稅與菸稅。應該說,沒有國家只靠機會稅來維持長照的財源。包括丹麥、瑞典、挪威這些以稅收支應長照需求的國家,很多都是透過地方政府的地方稅、一般稅,而且它們的稅率比較高,動輒就是30%、40%,所以它可以支撐。而台灣的稅賦大概只占GDP的12%,因此我們沒辦法用一般稅來支撐。所以談到未來的台灣,如果要永續經營,讓我們擁有可長可久的長照制度,最終可能還是必須走向長照保險,才能夠達到目的。

 

4. 長照保險法的精神

彭:您剛才提到長期照顧保險法,我知道您是很重要的推手。行政院在2015年6月4號也通過了這項草案,但是立法院一直沒有進行審議。現在政府推動的長照2.0,只是先進行長照服務法的修改,但是還沒有談到長照保險法。雖然這是將來可能要走的一個方向,林全院長也談到這是將來的選項,但目前還沒有走到這一步。

然而,據我的了解,當初我們對長期照顧這個議案的規劃,其實有一個比較全面的構想。也就是說,對資源的建置用長照服務法來涵蓋,但是對於服務的給付,長久之計,還是要靠長照保險法。

李:是的。

彭:我也知道,在長照保險法的規劃中,費率是1.19%,只要參加健保的人就一定要參加長照保險。對於長照保險法的精神與內涵,能不能請您說明一下?

李:好。長照保險當初的規劃是希望仿照全民健保,建立一個社會互助的體系。台灣擁有全世界數一數二的全民健保制度,它雖然有一些問題,但是我們也持續在改革中。既然有這麼好的基礎,只要把它擴大,就可以建立一個同樣好的長照保險體制。

我們在規劃過程中,第一個目標是藉由社會互助來分攤風險。因為以目前狀況看來,除非是非常非常有錢的人,可能都承受不起長期照顧的負擔,即便中產階級也負擔不了。所以我們只有透過社會互助,才能達到這個目標。

第二個,當然就是我們希望維護和促進失能者的身體機能,儘量讓他們減輕失能,讓社會負擔能夠減輕。

第三,我們也希望藉由更多資源的挹注,可以帶動整個長照體系的發展,這是台灣邁入高齡社會需要建置的。建置這個體系,也是長照保險法主要的目的之一。

而在制度面,長照保險法的精神,第一個就是我剛剛提的全民納保,所有人都要繳保費。因為全民納保的話,兩千三百萬人負擔起來比較輕。

第二個精神,它和健保不一樣,它只提供基本給付。在基本的以外,如果個人或家庭想要得到更多服務,自己付差額就可以。

另外一個精神,是我們在保險的體制裡面做了一些修正,對於財務的部分,與年金制度類似,採用部分提存,也就是前面會多收一點點錢,因應未來人口快速老化的需要,這樣做可以讓長照保險更容易永續經營。

還有一點很不一樣,健保是你只要生病自己去看病,健保署就要買單。長照保險不一樣,每一個個案都要經過照顧管理中心評估,評估之後如果有失能,才提供一筆定額的基本給付。換句話說,我們可以層層管制,包括:誰可以獲得?可以獲得多少額度?服務的內容是什麼?在整體規劃裡面,這些都可以透過保險來管控。所以我們也不擔心給付過高,未來會影響到保險的財務。我也了解,大家一聽到又是一個保險,總擔心會不會又形成很大的財務窟窿。但誠如剛剛講的,因為經過層層管制,所以長照保險的財務可以控制得很好。

另外一點,我們提供的服務也會比現在長照2.0更廣泛,裡面包括目前完全沒有照顧到的領域。譬如說,個案由家人自己照顧,長照保險就會提供現金給付。我們更強調對照顧者提供「支持服務」,比方說對他的訓練,對他的支持與諮商等,讓照顧者也能夠享有更好的服務。

所以整個長照保險的規劃,基本上從給付面,是規劃足夠的財源;從制度面,則希望建構一個能夠永續經營,滿足社會需要的制度。最終希望能夠實現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」的社會互助體系。

 

5. 充實長照人力

彭:除了財源之外,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您也提過很多次,就是人力的問題。到底我們怎麼去規劃並解決?

李:人力問題其實是各國最頭痛的一個問題,我們不能自外。雖然台灣目前已經培育了將近11萬的照顧服務員,還有很多的醫事人員,市場上最缺的還是照顧服務員,因為留任的大概只有四成。所以長照人力缺乏不是培育的問題,是留任的問題。

我想,主要可以透過幾個方向來解決。第一,就是我剛剛講的,應該建立一個符合個案需要的模式,如果符合個案的需要、家庭的需要,服務員去服務很受歡迎,大家就會願意使用,也讓服務員的地位提高。

第二,應該要翻轉整個照顧的典範,不是只提供服務,而是要開始減輕個案的失能,我們叫做「自立支持」的服務。如果能夠這樣做,可以讓照顧服務員愈做愈有成就感,也讓他們的留任率提高。

第三,薪資制度不能再用時薪。如果能用剛剛講的「給付包」來支付,居家服務單位可以有一部分人力是用月薪來聘雇,月薪制就可以吸引更多年輕人進來。

最後一個是職涯發展,如果照顧服務員可以從基本服務,升到進階服務、督導,甚至可以當「照老板」自己創業,他們就看得到未來。好比說,為什麼有些碩博士願意去賣雞排?因為他看得到未來。如果讓照顧服務成為有發展空間的一項產業,讓更多人才願意投入,且留任不是問題,將來我們就能夠有比較多的資源。

 

6. 弭平城鄉差距

彭:最後,想談一個議題就是城鄉差距的問題。例如台北市和新北市人口老化的情形就不一樣,台北市的高齡人口多,新北市很多是年輕的移工。單就新北市內部來比較,板橋平均年齡輕,但是深坑大部分都是老人,平地與山地也有差別。所以從長期照顧這個議題來看,城鄉差距是不是一個議題?如果是的話,怎麼解決這個問題?

李: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,也是當初我們推動長照服務法立法的原因之一。為什麼我們要透過長照服務法,去推動長照服務網?因為長照服務網會根據各個地區的需求,劃分大、中、小的區。譬如說,大區需要什麼樣的資源?中區需要什麼樣的資源?小區需要什麼樣的資源?都分別規劃。舉例來說,小區可能就是鄉鎮,如果每一個網絡都配置該有的資源,鄉下就同樣有資源,這是第一點。

第二點,要考量城鄉需要的資源不同。比方說,在都會地區可能交通方便,交通時間也比較短,可以成立日照中心,把個案載到中心照顧。可是如果在山地、離島,需要的可能是日間托顧,就像保姆系統,比方一個家庭可以照顧鄰近的四個老人。類似這樣的系統,可以一村一個,就不需要把個案都送到日照中心,路途遙遠,要花很多的時間。

最後一個,就是補助的方式要差異化。對於鄉下或者山地、離島的長照機構,支付模式應該不同。原先長照保險法的配套規劃是,可以用預算的模式,在這個地區提供服務需要多少的預算,我們就用編列整體預算的方式來補助,而不是透過個案來核撥經費。因為在這些地區,個案數可能不多,可是就是需要這麼多資源。透過編列預算的機制,可以讓當地的機構比較容易存活下去,藉此解決城鄉差距的問題。

彭:非常高興今天能夠邀請到衛福部前次長,也是陽明大學的李玉春教授來討論長期照顧的議題。今天的節目就進行到這裡告一個段落,下個禮拜同一時間,我們要邀請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討論健保的議題。《台灣的明天‧明天的台灣》,我們下週再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