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漢許慎《說文解字》中,僅「走」部便收錄了85個字,和「行走」相關的字則多達200個以上,可見古人對走的觀察和分析多麼細緻。何時該「行」何時該「走」?古人是有嚴格講究的。先秦時期已形成一套成熟的「行走禮儀」。成書於秦漢時期、被列入「十三經」的《爾雅釋宮》中稱:「室中謂之時,堂上謂之行,堂下謂之步,門外謂之趨,中庭謂之走,大路謂之奔。」在不同的場合,要有不同的行走方法。 《禮記王制》中規定:「道路,男子由右,婦人由左,車從中央」。唐太宗李世民於貞觀十一年(公元637年)頒發《儀制令》,被認為是中國最早的交通法規,其大致內容是:「凡行路巷街,賤避貴,少避老,輕避重,去避來。」古代對於靠哪一邊行走,並沒有從「法律」上找到依據,而是屬於「禮」的層面。 由行路更可延伸到走甚麼樣的路,屈原在《離騷》中提出:「夫唯捷徑以窘步」,正是告訴人們要走正道大路,不要走捷徑以致窘步。